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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以法

来源:原创作者:14级 罗楠
时间:2015-05-21 23:01:00点击:

在那黄河之源,长江之畔,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地扎根于那片充满了生机与灵气的土地之上,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之中,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政治文明萌发于这片土地,却又熔炼于中国人民聪慧的大脑和艰苦的思索中,从秦始皇第一次统一全国以来,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便深深的镌刻在中国后期几千年的政治文明史中,浸透在中华民族的血液里,这种制度扎根于华夏土地之上却起源于春秋战国之际的那场百家争鸣的战争中,彼时,诸子百家各自争艳,但是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学说最终击败了“仁爱”击败了“道法”获得君王的赏识,以一种政治制度的形态蔓延中国千年历史长河。

法家学说最早的提出者是管仲,子产,后者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最终形成了以法治学说为核心的独立学派,。《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自商鞅变法以来,法家思想作为治理国家的理论支柱,在不断地发展以及完善,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家思想以其独有的集权特色在历史的长河中的以不断地稳固和发展,进而使中国千年文明历史的以传承和发展,法家是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学派。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他们都是一批主张“变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他们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极力辅佐一些国君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并从某些方面为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原则和方法。他们的阶级特性也决定了建立在这种经济理论之上的中央集权制度必然是为地主阶级服务的,政治制度上以及国家管理上,法家思想一向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反对礼制的约束,要求积极发展封建地主经济在军事建设上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兵”,以达到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以及中央集权的目的。虽然这种形态的政治制度满足的是阶级利益,但从国家以及社会的发展角度来看,以法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国历朝历代的国家发展历史上,以一种固定死板,却又异常稳定的形态存在于华夏文明之中,这种政治形态保护的不仅仅是统治阶层的利益,而更加是存在于这片土地上的文明生生不息的历史文化,每个朝代都是从上一个朝代的败亡而生,而后进行中央集权制度管理,最终又会不断地加强专制和集权,其过程之中,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又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激化,最终新的政权又开始产生,进而集权和法制又会得到另外一种发展,在无形之中中国的政治与精神文明就在这些更迭中不断地得到继承和发展。

法家思想在历史观上保持进化的态度与观念,这种意识与先秦的儒家思想又大又不同,儒家强调社会历史的一贯性,认为变化缓慢多于革,而法家则认为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韩非认为,上古,中古,近古之别,于是对于不同社会的不同时期的的特点就应该不断的进行改革,要求上层建筑符合经济基础,于是法家学说中便形成了发展的唯物主义的发展观,社会是不断发展前进的,所以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只有正确的世界观才能产生正确的方法论,法家思想中的唯物主义正是以这种入世的积极思想才能够引导中国千年政治文明的发展,法家思想和如今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不谋而合说明千百年前的先人们所提出的思想和理论正是以一种正确的方向在指导着历史的不断发展。

法家思想中,以“法”治国成为核心内容,法家认为:“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律不是为了虚张声势,更不能纸上谈兵,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立法以及颁布法律成为依法治国中不可舍弃的重要部分,其次,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其权威性。法家坚决反对在“法令”之外讲仁爱、道德,韩非子明确指出:“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则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法律必须具有固定性以及明确性,这样才能确保其执行,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单纯趋向于复杂,直至最后出现不同阶级的社会关系,当道德的约束已经不能满足对于整个社会管理以及控制的时候,我们也许就需要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或者规定来保持各阶层利益的相对稳定状态,法律此时就充当这样一种平衡社会关系的一样利器。

反观如今,我们一直在强调法制建设,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法治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发展与改革的重中之重,我们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理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在当今社会,也许人们早已不记得在那滚滚的历史红尘中跌宕起伏的政论家们的各派言论,也许人们并不关心当年的韩非子是如何集各家言论精华于法家思想之中的,但是,无论时代如何轮换,无论历史如何变迁,现如今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法治社会里,生活在有条不紊的法制管理之下,也许法治的理念已经从历史中的阶级统治为主到如今的社会管理为主,也许如今人们更加关注的是法律与道德的矛盾冲突问题,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有法才有国,法的约束与辩护已经融入到我们的血液当中,浸透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法家思想从诸子百家的言战中胜出,延续至今,也必将一直延续下去,致我们的子孙后代,法的智慧与精神,将继续带领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以及我们每个人走向下一个精神文明与法制建设的新的轮回。

(责任编辑:周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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