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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不再是云顶之美

来源:原创作者:13级 李娜
时间:2015-05-14 23:59:00点击:

鲁迅先生说过,幸福地度日,合理地做人。在我看来,这个“合理”是对己而言的。人作为个体,生命意义的实现首先是自我方面的承受和突破,其次才有余暇顾及他人和社会。而“幸福”相对于“合理”就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实现自我价值是“幸福”的基础,是“小我”的成功,尽己所能造福他人、奉献社会则是幸福的最高境界。其实这里涉及到了如何处理人和社会、个体和群体的关系问题。“公益”正是出于这一范畴内的话题。

“公”是相对于“私”而言的,又要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人各有己,而群之大觉近矣”,意思是,如果每个个体都能感知到个体,人群就近乎彻底觉悟了。我认为这话说得很,它很好地阐释了公益对个体自身的要求。公益活动似乎一直是名流们的事情,发起或参与公益活动似乎成了财富地位皆有之人的事情,然而这一现象不应该是我们不参与公益的原因,我们通常妄自菲薄,过低地预估了自己的能力。

大二以来,我加入了长沙市的一个课后公益辅导机构,闲暇时候去那里担任志愿者,帮助农民工孩子们负担课业任务,这对于一个孩子的发展似乎是杯水车薪,我也曾经怀疑自己的绵薄之力。但是参加了多时后,我自身获得了很多快乐,孩子们的世界是纯净的,和他们对话,仿佛处在蓝天白云间,空气透明毫无污浊之感。我尽可能地帮助孩子们解决问题,在作业辅导的过程中讲授我力所能及的知识,乖孩子时常给我一种春风化雨般的释然之感。孩子们当天的作业会顺利地完成,对我而言,这样就够了,这就是我的价值。作为图书馆的巡馆志愿者,开始时,一个个地劝阻违规充电现象,单是这样对每天变换着的面孔重复同样的话,觉得很无力,对将来的成效的确没有信心。但是巡了一个月后,我们惊喜地发现使用手机充电器的人越来越少了,这一现象的确有所改良,我不禁由衷地感叹道,大道之行,启于跬步啊!

公益活动的价值不可估量,原因大概在于其特别的感召力,感召力会激发社会群体的行动力,行动便是公益的落脚点。比如公益广告,这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公益类型。如今公益广告不断丰富起来,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广,传播途径也越来越多。公交车上,因为劳心的奔波而目光空洞的市民们,会因为移动电视里的西部饥饿的孩子们陷入片刻的沉思。闹腾调皮的孩子们也许会因为电视机中关于孝敬理解父母的公益广告而进入人生第一次反思。意志消沉的大学生们会因为一则励志广告在下一秒找回新的自我,记起旧日的梦想。公益的力量不可小觑。

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不应该仅局限于自己的小我,在基于自我意志实现的基础上,应该做一些“利他”的事情,当“利己”与“利他”双双实现时,生活可谓“幸福”了吧。我时常在想,当公益称为一种习惯,当公益像读书一样被每个人为推崇和坚持时,我们的社会会呈现出怎样一派和谐的气象。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不应该仅局限于自己的小我,在基于自我意志实现的基础上,应该做一些“利他”的事情。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是中国古人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阐释,然而现代社会,在这个人际交流频繁、交往方式多样化的地球村,很多事情的公众参与度大大提升,尤其是公益活动,我们应该让公益称为一种习惯,而并非仅仅是“能人之所为”,它应该像读书和运动一样被推崇,“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句话并不老土,就是这个道理,它是真理。再者,公益是行动,公益也是一种心态,每一个热心公益的人,他的道德素质、行为悟性不会差到那里去。

面朝大海,我们看到的不一定是春暖花开,可能是海市蜃楼,如果公益只停留在“感动”的表面,而没有任何建设的话,我们看到的永远都只是空中楼阁,一切都只是幻象。行动起来,参与进去,我们定会欣赏到原本遥不可及的云端花海。

(责任编辑:周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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