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汪曾祺先生,是在初中的语文课本上,课本里收录了一篇他的一篇散文《高邮的鸭蛋》,结尾处写孩子们拿洗净的鸭蛋壳来装他们捉到的萤火虫,看里面一闪一闪的亮光,生趣盎然,那时就觉得汪老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后来读了他的《岁朝清供》,在这般平淡如水,温馨质朴的生活散文中悟到了些“慢慢走,欣赏啊”的人生道理。
惭愧的是,当代文学课上才从老师那得知,原来散文写得如此上乘的汪老先生最负盛名的作品是他的一篇小说。那一晚,我在文院教室里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读完了篇幅不长的《受戒》,合上书时,我长舒一口气,脑海里渐渐浮现出了那一片紫灰色的芦花荡,我的心也被那座水乡的无限温情柔柔地浸润着。它就像乡土里自然清新得不容一粒灰尘的呼吸,如诗画一般香甜匀亭。
《受戒》以一个世俗化的佛门故事,来书写普通人的人生欢乐,书写作者少年时代故乡的人事和风俗习惯。
小说开头就说主人公明海“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当时就有点困惑,在我的印象里,一个寺庙里之所以会有年纪小的和尚,大多都是在某个雪天,一个尚在襁褓的婴儿被父母无情抛弃在寺庙门口,最后被方丈收养为徒……所以我的潜意识会告诉我,庙里的和尚要么是上述的“自小收养型”,要么就是经历人生大起大落的“看破红尘型”,或许还有一种是贾宝玉那般的“凄楚潦倒型”。可是明海却很不一样,他从小就确定了要去当和尚。而且在庵赵庄的人们眼里,“当和尚”是一种职业,和“织席子的”、“弹棉花的”、“画匠”都是一样的。特别有趣的是,汪老特意在“有的地方出婊子”后面接上一句“他的家乡出和尚”。在这里“和尚”与“婊子”这两种在世人眼里格格不入,有如云泥的身份被安排在了一起,大有解构当代社会集体潜意识的意味。
我想起沈从文先生在《边城》中就有不少描绘吊脚楼上的妓女们的笔墨。在茶峒那样一个他极力描绘的湘西桃源中,那里的妓女们并没有像摩登城市里的同行一样,贩卖自己身体的同时灵魂也选择一步一步地溃烂,将自我逐渐异化、物化,失去了人之为人的最初最美好的本性。茶峒的妓女们是有着生命体验地在活着的,她们只是将这样一种身份当做自己的一份营生。边地淳朴的风俗使她们和嫖客之间也多了一份雄浑天然的关系,遇到相熟的主顾便不在乎钱,也多与附近的水手结下恩情。虽是妓女,她们也与常人一般感情真挚,愿意“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定远远的一个人”,甚至痴到无可形容。
受到恩师的影响,汪曾祺在构建自己的理想生态社会时,也将这种观点渗透了进去——一个人应该为了他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其他的事物活着。生活自身应该遵循人性而舒卷,而不是来扼杀人的灵性。故此,在庵赵庄,和尚只是一种职业,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他们的工作是给人家做法事,放焰口,同时他们的生活也并没有因为“和尚”的身份而呈现出被束缚的姿态。他们不兴做早课、晚课,每天早上烧一炷香、磕三个头、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敲三声磬便了事。他们做法事的收入按劳分配,也收租、放债,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只不过下刀前要念一道“往生咒”。在庵赵庄,当和尚的可以像仁山一样不穿袈裟和海青直䄌,不衫不履;可以像二师父一样娶妻还把老婆接来在庵里住上几个月;也可以像年轻俊秀的三师父一样打牌,在大焰口过后“拐走”心动的女子,有不止一个相好,还唱不正经的小调山歌。
和尚的生活正如那一句“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汪曾祺在他的《关于〈受戒〉》中说过:“我以为和尚也是一种人,他们的生活也是一种生活。凡作为人的七情六欲,他们皆不缺少,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虽然在写作理念上受了老师的影响,但是汪曾祺笔下的庵赵庄与沈从文笔下的茶峒还是有着很多的不同。
《边城》里的人物性格都受着深深的儒家伦理道德文化的影响。比如说翠翠明明喜欢傩送却总是隐在心里不愿言明,这种含蓄矜持又带点羞涩的女性美是很受主流的儒家社会意识形态下的男性所喜爱的。又比如在哥哥天保死后,面对家中的亲事,明明喜欢翠翠的傩送既不愿向现实妥协将就,却又因为大老的缘故不愿再向翠翠主动示好,于是最终选择了出乡闯荡——傩送的选择也与儒家道德观念的深厚影响不无关系。翠翠与傩送明明互相喜欢却都没有主动示爱,这是一种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对人性的压抑。
然而在《受戒》构建的江南水乡中,汪曾祺一方面怀着对儒家日常人性的珍视,另一方面也在摆脱外在的儒家道德观念对人性的束缚,描绘出了一种没有功利性的人性美,试图使儒家道德与醇厚人性两者相互调和,为现代社会诞生出一个道德与人性相互和谐的共同体。
在书中,小英子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便是作者对生命原始活力的欣赏,也是对社会中一些迂腐儒家道德约束的一次解绑。在舅舅带着明海离开家,穿过热闹的县城去往荸荠庵当和尚的那一天,明海第一次见到了小英子。在河边,小英子一看见明海随舅舅坐上船就主动搭话,问长问短,还很自然地“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在这里一个天真烂漫,热情活泼,无拘无束的小女孩形象跃然纸上。小说里作者为了使小英子这一肩负着重要任务的形象更加鲜明,特意写出了一个“大英子”来加以衬托。大英子说妹妹“一天到晚叽叽呱呱”,“像个喜鹊”,“吵得人心乱”。从“小人她偷偷看过,人很敦厚,也不难看”我们可以知道,大英子的婚事是属于传统儒家社会中的包办式婚姻,大英子的安静内敛、对儒家道德的顺应正强化了小英子的天真活泼和对作者为之赋予的对儒家道德的反抗属性。
小英子每天主动地去找隔壁荸荠庵里的小和尚明子,也豪不避嫌地将他带回家一起玩;一起做农活、捋荸荠的时候还总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晚上看场,看“萤火虫飞来飞去,看天上的流星”。特别有意思的是,一般我们要是看见流星划过时,都会向身边的人抱怨一句“啊,我刚才忘许愿了。”这里所说的许愿,大概就是我们常做的和手低头、默念心愿这类行为。可是小英子看见流星时对一旁的明海说的是:“呀!我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原来这里的人们都相信碰见流星时马上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心里想的好事便能如愿。这种对美好生活的“小迷信”,这种质朴中又有点小可爱的做法,让人读来会心一笑。
还有送明海受戒那一天,小英子到庙里众和尚安静吃粥的膳堂见明子,那一声“我走啦”,毫无顾虑地打破了规定的“静”,所传达的是作者在小英子身上寄托的天然舒展的人性,在自然的阳光雨露之中惬意地生长,按照一种优美的韵律诗意地生发,不愿经受任何现世的琐碎约束。
沈从文在谈及《边城》时说“: 我要表现的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汪曾祺也说:“我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汪曾祺与他的导师沈从文不仅在创作观上一脉相承,在创作时代上更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不过却在对当时社会的理解上有很大的不同。
沈从文创作《边城》的时期,正是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瓦解,资本开始席卷城市裹挟人心的上世纪三十年代。沈从文透过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悲剧想表达的,是丑陋的现代文明对乡村社会的侵蚀的忧患,悲观地认为这两者是永远对立,而且必定会是前者吞噬取代后者的结果。
相似的,汪曾祺写《受戒》是在文革后的八十年代初期,当时的文坛尚充斥着一道道反思与伤痕,《受戒》这一股注入的清流所面临的也是中国计划经济瓦解,市场经济开始调节生产,这一同样具有社会面貌过渡意义的时代。然而,不像老师绝对的“城乡二元对立”的悲观,汪曾祺通过《受戒》为当代人指出了一条似乎可行的生存道路,即现代文明社会规则的交响乐与天然人性人情的小调欢歌一同演奏,臻至和谐美好之境。汪曾祺试图寻求一种现代都市文明和传统乡土社会发展中的平衡,以达到社会的和谐统一。
通过《受戒》,他向读者提供了解决现代都市文明肆意膨胀的一种方法——在已存在着的现实社会中寻找自然原欲和理性节制的平衡点,尊重人性适度的自然发展。从文中我们可以找到这种“共同体”的存在迹象,例如膳堂里监督大家的手中拿着戒尺的大和尚“并不真的打人,只是做个样子”。而对于小英子那一句破坏了禁止喧哗规定的“我走啦”,一众的反应也只是纷纷朝英子看去,并没有向这位违矩者施以惩罚的意思。因为他们觉得吃粥不能出声音的这一行为规范是根植于他们的内心当中的,是哈耶克所说的“自发秩序”,也就是说做到这一点是自然的,应该的,也是不刻意的。
同时对于异于他们观念的人,他们采取的也是一种包容的态度,而并非惩罚,因为在自然的人性中是没有惩罚的。所以说,尽管有禁令,有规约,但它们是宽松的,是可以被打破的。打破“禁止”并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造成损害。在这里,所有被接受的规约乃是自然形成、顺乎人性的。它们对于“破坏者”所做出的回应不是惩罚,而是一种兼容的、接纳的姿态。
此外,汪曾祺在《受戒》中对于性爱心理的描写也有如泉水一般清甜甘冽,自然流淌。看到小英子挎着篮子在田埂上留下的脚印,看着小英子细细的小脚,明海会觉得心里痒痒的,像被搞乱了一样。平时和英子划船经过茂密的芦苇荡时心里会无端紧张,使劲划桨。我认为明海之所以划得这么快,是因为在芦苇荡那样一个“四边不见人”的隐秘的环境中,情窦初开的那种懵懵懂懂的爱恋在他心里正以一个惊人的速度明晰起来,让他一个未谙情事的少年顿时狼狈又羞愧得不知所措从而产生尽快脱离这个环境的急切想法。
与《边城》中始终笼罩着的一层淡淡的惆怅不同,《受戒》的结尾是喜悦的,美好的。汪老用一片充满诗意画意的芦花荡来暗示象征着明海和小英子爱情的清爽纯粹。小明子与小英子因受戒仪式短暂的离别后又重新团聚,他们一起划进了那片曾让小明子“发疯”的芦花荡中,惊起了一只青桩……这恰有李清照《如梦令》之诗境,化用一番,便有“重逢午回舟,误入芦荡深处”……那种清新和美好,那种童贞与稚气,那种欲语又停留,那种朴素而真挚, 都化为了拨动心弦而富有诗意的境界。
(一审编辑:李佳妮)
(二审编辑:刘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