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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阅读,一边成长—-读书有感(简嫃篇)

来源:文学院在线作者:15级 方勤
时间:2017-05-01 22:46:06点击:

    简嫃的书,适合一边成长一边阅读。

    最开始接触简嫃的文章是在高一时期。一篇《相忘于江湖》让我玩味了许久。我惊讶于她善化古典文学和佛经的典故为鲜活意象的能力,同时又被文章中孤独又柔软的句言所包裹。“你有你的赛马秋风冀北,我有我的杏花春雨江南”如此决绝又美丽的句子长久存在于我的脑海里。渐渐的,许许多多清词丽句被我统统纳入腹中,再放入时间的大锅里熬煮。久了,我长大了,那些零零碎碎的话也变得有了生命的重量。

〈一〉成长,一个人的征戈

    “宁愿作荒野上饥饿的鹰,也不愿做井底肥硕的蛙。”就是这句话,让我懂得了独自行在人生的阶段,学会打点行李,单枪匹马地向生活征戈。 和简嫃成长经历很相似。小学毕业,因为政策原因,我跑到陌生的老家就读,一方面也是为了锻炼自己。

    15岁,捆了今生的第一个行李,连牙刷、毛巾都带走。我不羡慕同龄女孩在父母怀里的撒闹,完全有种“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迈。 所以,孤零零地在老家寄人篱下,每次花两个钟头往返于高中与乡下的亲戚家。清晨买豆浆小店的夫妻,我拿她们当哥哥嫂嫂;校门口烤红薯的大娘,我把她当妈妈。坐在乡下公车上,红薯啃完啃书本,每本书烂得软趴趴,仿佛都有了生命的重量。高二暑假,回到父母身边,一边帮忙料理生意,一遍实行我的复习小长征计划。每天凌晨6点起床早读,按照作战策略,依据自己的兴趣及胃纳,安排时刻表筵席。 如此安顿之后,升高三,同学们一个个迸发高三杂症,拼命念书,大声喊口号,我也在努力心稳稳地纹风不动。发榜后,我看准了湖南师大,直接把中文系的志愿填了。在寝室小屋打点行囊,一下子天地开了。三年高中生活留下的日记、写的文章,与同学之间的私密纸条都被我温柔的加进文件夹里。我的青春小长征算是胜利与理想会师了。我想,我也可以是一只鹰,和简嫃一起飞向蓝天白云了吧。 我还年轻,还有很多梦要寻做很多爱要求很多酒要喝。在生活面前,也许还是一个黄毛小丫头,祇有痛苦过挣扎过拼闯过才能算长成生活的老掌柜吧。

〈二〉成长,与爱相遇

    简嫃在书中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女儿红,历来指的是酒,旧时民间习俗,若生女儿,即酿酒贮藏,待出嫁时再取出宴客,因此也称“女酒”或“女儿酒”。这大红喜宴上的一坛佳酿,固然欢了宾客,但从晃漾的酒液中浮影而出的那副景象却令人惊心:一个天生地养的女儿就这么随着锣鼓队伍走过旷野去领取她的未知;那坛酒饮尽了,表示从此她是无父无母、无兄无弟的孤独者,要一片天,得靠自己去挣。从这个角度体会,“女儿红”这酒,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况味,是送别壮士的。无论是出嫁还是一个人单骑离向闯天下,不用吩咐,成长的孤独都回来作陪。这样说来,我也把自己当做一坛酒,被饮尽了,变成一个孤独者。一路上渺无人烟,披星戴月,遇水架桥,逢山开路,于是便学会了全套独立自主。 每个人都是一座国度,一个人据地称王。不必遭受兵患,也没有叛乱政变;平日不愁三餐一榻,神珑内燃烛供奉着自己的一梉事业,也不惑迷路失途。这张一来,在成长路上,四季甚好。

     总是一个人,是不是也要经历一场轰烈爱情呢?是不是也有一段叫“绿萝抚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的路要走呢? 于是,我试着寻找爱情,学着深爱一个人,让我的人生更完整些。 他,就像简嫃说的那样,笑起来像个好天气,是一个令人欢喜的人。你看,我有多幸运,能碰到一个这样晴朗的人。我试着投入大把大把时光靠近他,爱上他,习惯他。我们经历甜蜜:世事沉浮,像孤岛在浪中漂浮,但在彼此眼中的春与秋胜过所见过爱过的一切山川与河流;我们也没逃得过折磨:爱情中的我们太过灵敏,一点小事也闹得翻天覆地,甜蜜瞬间崩祀,身心徒增伤痕。

    “爱即修灵”。世界是我们最初和最后的爱,经过破灭而恢复的朴素才是真的。过去已留在过去的世界,两个人一起上路,渐渐走到现在的位置。两人相互期待,不是对彼此任何一庄现实的责难,而且忠贞不二的守信。因为,爱就是许下誓言,一起优秀。 我不断成长,也逐渐领悟简嫃书中美丽动人的字句。除了收获笨熊吃蜜般的满足之外,我的成长也有了一份诗意的份量。

(一审责任编辑:林孟薇)

(二审责任编辑:林艳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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