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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基督教文化对西方世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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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9-06 21:34:00点击:

基督教是一个相信基督耶稣为救主的有神论宗教。目前,基督教(指天主教、东正教、新教)信徒大约有20亿人,是世界上最大的宗教。

公元四世纪,在君士坦丁的庇护下,基督教由屡受迫害的异教变成了正统的国教。当徒手的耶稣成了持剑的恺撒后,基督教也逐渐征服了西方人的精神世界,甚至成为凌驾于一切软弱的世俗权力之上的统一的社会组织,并广泛地延伸到西欧每一个社会角落,从此以西方社会及文明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不亚于儒家思想对中国的的影响,甚至更为深刻更为广泛。个人觉得,基督教之所以有如此深刻的影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的来源。

罗素认为,基督教的来源有三个:它的圣教历史来自犹太教,它的神学和哲学观念来自希腊(主要来自柏拉图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它的组织形式和教会法来自罗马。基督教对西方世界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造人

从人性进化的角度来看,在精神和伦理层面上,给西方方社会提供了一个统一而持久的信仰。本着对死后天堂的向往,因而可以说安抚了在人世间的苦难,这一点和我们中国的“来世”观念有很大的相同点。这辈子忍受了苦难,来世便可幸福。基督徒希望死后上天堂,而要实现这点,上帝告诉他们,必须忍受在他们身上的苦难。纵是一个蛮横残暴的人,信教以后,也能把他改造得如同小绵羊般温顺。人要不断忏悔才能接近天堂,而要是作恶就要下地狱。这一信仰,提升了西方人的精神世界在道德上凝聚社会的纽带。西方的宗教道德的社会功用有如中国的社会道德标准,宗教道德对个人的约束有如社会道德,因为宗教道德在精神上有更强的功利性。这种功利性要强于社会道德的修身养性,所以,无论如何,基督教对于人类精神甚至秉性都有强大的改造功能。

二、改造社会

中世纪,教会成为凝聚社会大家庭的纽带和世俗权力的权威,这就成了西方社会的秩序与和平的源头。

罗马教庭向西方提供了属灵(神界)世界的统一权威。在地方,都会也成为社区自治的核心。这种以教会为组织核心而形成的秩序,具有比世俗权力政府更强大的功能。在西方,社会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教会的。

基督教成为古罗马的国教之后,教会法在技术上为世俗法律提供了可效仿的对象,在那时,西方人便开始有了宗教法治的思想,法律来自上帝的意志,是善法而非恶法。《摩西五经》则是法律的原型。不管是宗教法还是世俗法律,个人觉得,如果被信仰之后,要被尊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也只有这样,法律才会成为公共的意志,否则就形同虚设。所以,基督教为西方法治观念秩序提供了一个基础。因为“法”被信仰,所以这也是西方法治观念强于中国的原因。

三、对文化的影响

基督教对西方文化的影响不可谓不大,两世为人是教育、哲学还是艺术,或者是科学领域,无不或多或少的浸透着基督教的内容。神权时代即中世纪的人文精神自不必不说,在理性化的世俗化的近现代仍随处可见基督文化的印迹。比如尼采哲学、但丁的《神曲》、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以及哥特式建筑,等等。

从哲学领域来看,基督教奠定了近代西方的思辨传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而基督哲学就是罗马天主教会的官方意识形态,它是以上帝为核心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这是影响很多哲学家的一个体系,如康德、尼采。尼采就是从这个层面上出发,只不过是推翻这个哲学体系,他公然指出“上帝死了”,并提出人要成为“超人”,所以说,基督哲学的思辨一直被延续,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西方人的思维方式。

反观中国,中国哲学从最开始则是信仰唯心论。而西方因为基督教义——上帝是唯一的最高的神圣的存在,是一个绝对完美的终极存在。不要说身为基督徒的哲学家,就是非基督徒哲学家也不一定不受其影响,其它领域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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